當然,我做過義工,去過聚會,處理過莊務,看似是有意義一點。但在其餘的日子,都只是做做家務,織織頸巾,看看電影,補補習,讀讀書,上上網。每天做的事情不多,但一下子又一天了,日子過得快得驚人。
我都在奢侈地用掉我的時間。為了借一本書,會特意乘地鐵跑到藏有此書的荃灣圖書館去。為了買一件微不足道的東西,會專登出門認真地尋找。為了把頸巾織得好看,會狠心拆掉十幾行線,甚至整條頸巾,重新織過。為了抹乾淨一扇窗子,會花上一個小時。為了背唱一首歌,會重複聆聽、練習。為了認識一個新詞新事物,會不斷地網海搜尋。為了嘗嘗金鳳茶餐廳的風味,難為朋友陪我由尖沙咀過海到灣仔吃飯。
這樣算不算「浪費」時間呢?後來讀了陳寧《風格練習》的〈當我六十歲〉,她說,她希望老了以後,一天只做一件事。想想,那也是不錯的,我現在已經幾乎在過着她所嚮往的生活了。
我跟自己說,不急,不急。所以,看完電影那天,原來的舊區浪遊計劃並沒有實行,還是慢慢來吧。一天做一件喜歡的事,已足夠了。
慢慢地合唱K歌 靜靜地同遊網上
有各樣劫災 和充滿意外
因此我 要努力 繼續能戀愛
慢慢地邁向聽朝 靜靜地懷念昨日
再決定今天只要 相信愛
叫皺紋散開 喚青春歸來
因此我 喜歡花一天 感覺一切是愛
喜歡花一天 跟你一切是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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