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習慣說謊,但近來卻被逼(半自願?)做了許多瞞人的事。有些事可能無傷大雅,有些則可能有點過份。
別人說幾句,就很容易說服了我。我也許真的太軟弱,太容易受人(哪怕只是個孩子)影響了。心裏未必很認同,但實際上還是隨別人幹了這些瞞人的事。但除此以外,我想不到還可以怎樣應對。
我不曉得別人的經驗如何,我只知道每當我說一個謊,幹一件瞞人的事,我就會面紅耳赤,提心吊膽的,很怕被人識穿。這不安的感覺真的不好受。我常常祈求時間過得快點,讓我可以快些離開「犯罪」現場。不過,就算我回到家,我還是怕會東窗事發。
其實要在社會生存,是否一定要學會說謊呢?說謊是為了自己好,為了別人好?你瞞我騙是必要的技倆嗎?懂得「忽悠」人才是「醒目」的人?若只能靠謊言去堆砌名利,恕我無法辦到。最近那些在許多人眼中沒什麼了不起的瞞人的事,我已幹得膽顫心驚的了。我沒有能耐當個醒目的人,我還是比較喜歡當個坦蕩蕩的傻瓜。
題外話:
很多人都說我是個(過於)認真的人。是的,如果我不那樣認真地看待那些事、責任感不那樣重的話,我的罪疚感應該會少很多。但是,偏偏我放不下。引朋友用的字,那是 commitment。對,我是一個守諾的人。無論是別人對我的承諾還是我對別人的承諾,我也一一認真看待,哪怕承諾的只是一件很微小的事情。所以,如果有人把答應過的話當成玩笑,我是會很傷心的。難怪有人取笑我說:「認真你便輸了。」儘管如此,我還是願意做個認真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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