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

事實之全部

今天早上去見工,職位是臨時選民登記助理。

面試時我覺得自己的表現還不錯的,一路下來都很順利。

只是到了最後,其中一個負責面試的職員問:「我看資料你是住A區的,而A區那邊也聘人,為什麼你申請這裏(B區)的工作呢?」

我說:「事情是這樣的,我先見到你們這區的招聘,所以就申請了。過了幾天後我才發現我那邊的也聘人。」

接着她又問:「如果A區和B區都聘請你,你會願意到哪區做呢?」

我老實地回答:「我應該會接受A區的工作吧!因為這樣我和市民溝通會方便一些。可是,如果你們願意聘請我,我也會很努力地工作。其實我有工作做已經很高興了。」

剛說完這話時我不察覺有什麼問題,但在回程的地鐵車廂中,我才驚覺自己是個笨蛋。

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呢?我明明沒有申請我附近那些區的工作呀!我不是奢望他們會將我推薦給我那區吧?我說我會接受A區的工作,那剛才B區的那些人還會考慮聘用我嗎?我為什麼不說清楚我只申請了他們那區的工作呢?

那一刻,我真有衝動要回去跟他們解釋我的情況。但車已過了一兩個站,而且他們也在面試着其他人,不會有時間理睬我,所以還是作罷。

唉,我就這樣自己一手破壞了之前的努力(昨晚我很認真地準備,了解區議會、了解B區、了解該份工作),這次面試大概沒有回音了。我還以為,我終於不用整天待在家中或只是來回補習學生的家呢。

雖然我不習慣也不喜歡說謊,但是如果我決定說真話,我也謹記要說出事實之全部(儘管當時我有點緊張),不然別人只知道事實之部份,就只是瞎子摸象,很容易會誤解了原來的事情。這也難怪看電視的法庭戲時,證人要宣誓去確保自己說的是事實和事實的全部了,否則,那後果一定很嚴重。小時候看電視時明明已想過事實和事實之全部的分別,為什麼我剛剛沒有想到自己的回答會引起誤會呢?我要好好記住今天的教訓!

4 則留言:

  1. 路過~ 我都有見這份工啊~ 你是什麼區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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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去見的是九龍的選區,不過我住新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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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你是alevel生?那麼你最近有收到聘請的通知嗎?

    我在網上搜尋一下有關選民登記助理的資料, 不知不覺地找到了這裡, heh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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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對,剛考完試。

    不過呢,我收不到聘請的通知。=.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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